香港公司不可以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境内企业(不包括港澳台企业),才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 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增值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①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
②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2、新注册公司自开办之日起一个月内,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最长为一年(自批准之月起满12个月计算)
成为纳税人的认定条件:
首先要有注册资金能够达到50万以上,有的地方在100万以上,然后从业人数高于12人才可以.
资格:除却个体工商户以外的其他个人,非企业型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非企业性单位以外的,都具有资格.
申请步骤如下:企业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然后主管税务机关对提交的申请报告进行审核,如果通过审核,就会下发一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纳税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以后,跟有关的证件一起再经过审核认定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