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可以取同名公司。香港公司取名,可以取与国内公司一致的名称,只要该名称在香港没重名的公司即可。
香港公司取名与国内公司名称一致,有利有弊
1、有利的方面:
贸易方认为香港公司与国内公司是同一家公司,利于业务开展与推广
2、有弊的方面:
相同名称相同,易引起香港税务局的关注,认为两者关联,是否有转移利润、偷税漏税的嫌疑,会对账目审核更加严格,这对税务筹划及资金安排不利。
以下情形,我司建议香港公司取名需有别于国内公司
1) 国内公司与香港同名公司有资金往来时;
2) 香港公司股东、董事与国内公司法人相同时,香港税务局会认为两个公司有关联。
因此,对于利用香港公司的离岸账户收汇款时,其香港公司名称不要与国内公司名称关联,也不建议两者名称很相似(容易引起香港税务局产生认为两者相关的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