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报报道,政府刊登宪报,把适用于离岸基金的利得税豁免,延伸至离岸私募基金。私募基金买卖合资
格香港境外私人公司的证券交易,由今天起可豁免利得税。
政府表示,厘清税项豁免可吸引更多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在港拓展业务,聘用本地资产管理、投资和顾问
服务,有助本港资产管理业进一步发展。
根据修订条例,离岸私募基金的指明交易,必须透过获证监会[微博]发牌的法团进行,或该基金符合3
项条件才可获豁免税项。
该3项条件为基金需有多于4名投资者、由投资者作出的资本认缴,须超逾资本认缴总额的九成,及基金
交易所产生的净收益中,发起人收取的部分不超逾净收益的叁成。
另外,现行的推定条文同样适用于离岸私募基金,即居港者如持有已获税项豁免的私募基金3成或以上
的实益权益,将被视作就该基金在港所赚取的利润取得应评税利润。
私募基金所得税跟其他法人一样只有在在香港有所得时才需要缴纳。离岸身份是指不需要缴纳所得税。为了
确认,基金是否可以获得离岸身份需要找审计专家咨询,这样可以知道基金是离岸身份还是tax-exemp身份
跟香港公司一样,离岸豁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