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控制人登记册必须存放在相关公司的香港注册办事处或其他在香港境内的地方,公司必须通过提交NR2表格通知公司注册处其存放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的地点。 应该不需要吧
为提高香港注册公司的实益拥有权的透明度,打击洗黑钱及恐怖分子,香港注册处近日颁布新规,无论新老公司都需要实行,请认真查看:
2018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2018年公司(修订)条例》公司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简称SCR)
具体规定:所有在香港成立的公司都需要对重要控制人进行登记在册,登记在册事项内容必须建册并存于注册办理处地址或者香港指定地址,政府执法人员将随时进行查阅。注销的就不要办了
3月份都注销了,不用做什么重要控制人建册啊。你跟代理说这个月注销公司,他们不可能还要你交建册备档钱吧
- 77后的炸金花
- 2018-04-08 09:5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