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离岸公司由中国人或中国企业设立但实际控制不在中国的,则不能认定为居民企业;而实际控制在中国的,则应该认定为居民企业。
什么是居民企业?
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一国法律、法规在该国境内成立,或者实际管理机构、总机构在该国境内的企业。税法草案所称的居民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法规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例如,你在BVI、开曼、英国、百慕大群岛等国家和地区注册的离岸公司,如果实际管理机构是在中国境内,那也属中国的居民企业。上述企业应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 MiNG先生
- 2018-06-21 10:05:01
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居民需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所得税,非居民企业只需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以及于境外机构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所得税。而就上述提及的实际管理机构,2007年12月6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进一步指明“实际管理机构”是: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财务、财产等实施实质性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如果你所设立的香港公司完成在内地操作,也就是说人员及经营是在内地,那么你香港公司也将被认定为中国纳税居民,因其实际管理机构均在境内,按照新税法条例,将被认定为居民企业,需就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所得税。
而非居民企业,一般指的是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法规成立且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内所得的企业。非居民企业在境内设机构和场所的,就来源于境内的所得及发生在境外但与境内机构和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按照规定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