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超过注册日期未办理年审,首先会产生罚款,该罚款按照逾期的时间累积,时间越久罚款越高。该公司的董事股东会进入香港政府黑名单,对其以后在香港的投资、移民、旅游、签证等都会产生不良影响。
如你注册的香港公司未遵守规定,在法定期限内提交周年申报表AR1,公司及其每名失责高级人员均可被检控,一经定罪可处失责罚款。《公司条例》附表12条规定,每次失责最高可处罚款港币50,000元港币,或者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港币700元/日。
超期罚款如下:
商业登记证(BR)超期42天,罚款300港币/年;
周年申报表(AR1)超期42天但不超过3个月 罚款870 港币
超期3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 罚款1740 港币
超期6个月但不超过9个月 罚款2610 港币
超过9个月以上 AR1罚款3480 港币
香港公司除了上面“小李子”所讲的罚款以外,
若不幸收到法院传票,香港公司董事应先缴交香港注册处和香港税局的所有费用和罚款,再按传票指定时间去香港指定法院聆讯。如香港公司董事不方便出庭聆讯,亦须委派获正式授权的代表出庭。
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宣判罚款,如未在法庭指定日期内缴清罚款,法院可发出财产扣押令或交通逮捕令。如果当法院发出财产扣押令或交通逮捕令的话,会令该公司股东进出香港产生不必要的麻烦。不年审公司并非仅仅只有罚款收费这一项。
而是有可能和其他惩罚共同实施,例如:公司没有缴费而继续经营的,公司主要负责人可能会面临刑责等等。
其他影响
A、关联银行账户
B、香港出入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