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年审逾期超过 9 个月交3,480港元。
逾期交付周年申报表的公司,须缴付较高的登记费用。逾期交付周年申报表时须缴付的登记费用如下:
如周年申报表的交付日期:
是在该公司的申报表日期后超过 42 日,但不超过 3 个月交870港元
是在该公司的申报表日期后超过 3 个月,但不超过 6 个月交1,740港元
是在该公司的申报表日期后超过 6 个月,但不超过 9 个月交2,610港元
是在该公司的申报表日期后超过 9 个月交3,480港元
注: 香港公司的申报表日期是每年该公司成立为法团之日的周年日。
《公司条例》第662条规定,香港公司如未有遵从该条文,该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可被检控,一经定罪,可被处失责罚款。 每次失责最高可被处罚款港币50,000元。 如持续失责,则可被处按日计算的失责罚款港币1,000元。
超过年审时间那么久,罚款比注册一间新公司还多了,还是去注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