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税务申报罚款分为几种情况:
1.香港税务局发出税表,但香港公司不在规定期限内报税,需要罚款。如在限期前未能缴纳税款,初步附加费为税款5%;限期后六个月仍未缴清,则欠款额加10%附加费(包括初步附加费5%);最高刑罚,香港税务局可从区域法院进行民事起诉。
2.香港公司伪报税:香港公司业务有产生,每年营业额都超五十万,应当做帐核数报税的,但一直做零申报,那么一旦香港税务局调查确实,就需要补办核数报告,追溯到之前的七年。
3.香港公司做帐核数发生错误而导致政府罚款:香港公司是离岸免税申请,有些秘书公司财务顾问不专业,错误判断为香港公司本地收入报税,那么香港公司就要交利得税,利润的16.5%,本来不要交,但要交上这个税,则是冤枉大数字。
4.香港公司薪俸税处理问题,处理不好也会导致政府罚款。
根据香港公司法规定,递交延误将会得到如下处罚:
1. 开业以来第一次迟交报告:
1) 罚款HKD1,200;
2) 第一次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3,000;
3) 收到传票而不做处理,行政责任将一直累积,直至阁下遵守香港的法例为止。
2. 第二次(或以上)迟交报告:
1) 罚款HKD3,000;
2) 罚款后14日内尚未处理,将会收到传票,并增加罚款HKD8,000;
3) 收到传票而不做处理,将被政府控告藐视法庭,甚至进行出入境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