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香港银行来说,其为香港公司开立的银行账户,从法律意义上来讲只属于该香港公司。而对账户进行操作的人员,无论是股东还是董事、或是该香港公司的其他高级服务人员,都只是受香港公司委托,进行资金操作的受权人。
因此,如果香港公司被注销,那么就意味着香港银行服务主体的缺失,而其账户的操作人,也就无权对该账户进行任何操作,同时意味着该香港公司的银行账户会被冻结。而对于账户内的资金,由于服务主体(也就是香港公司)从法律意义上已经消失,那么其所拥有的财产,无论是银行账户内的资金,还是其他资产,都会被定义为“无主财产”。依照香港法律,无主财产将会统一划归香港政府,成为香港政府的资产。也就是说香港公司被撤销注册,而在撤销注册之前,该香港公司还有剩余资产没有妥善处理的话,那么该公司所有的资产都会在一段时间后,移交香港政府,成为政府财产。
这种情况下,应及时申请恢复该香港公司,以免账户内资金被划归政府,成为政府财产。但恢复香港公司耗时较长、且变数较多,因此一定要委托一家专业且有责任心的秘书服务提供商为您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