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离岸公司是指公司经营不在注册当地经营的公司;其成立是完全按照注册当地的的注册程序进行的;受注册当地的公司法管制。就是泛指在离岸法区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例如,香港、英国、BVI、塞舌尔、文莱、开曼等,允许国际人士在其领土上成立一种国际业务公司。
离岸"的含义是指投资人的公司注册在离岸管辖区,但投资人不用亲临当地,其业务运作可在世界各地的任何地方直接开展。例如在BVI(维尔京群岛)注册一家贸易公司,但其贸易业务的往来可以是在欧洲与美洲之间进行的。
判断离岸公司是否是空壳公司,主要是看公司的用途,看有无商业实质。如果离岸公司是实地经营的公司,就不能说它是空壳公司。
大多数离岸公司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并不是大家平常所说的空壳公司。举例来说,假如您在香港注册一家公司,它是通过香港政府合法注册登记的,只是您是离岸操作,就会被称为离岸公司。同时,在很多国际著名的离岸法区根据当地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也被称为离岸公司。
这个"离岸"的含义仅仅是相对于我们大陆的公司所有者而言。其实,大家可以拿香港本地任何一家大公司的公司注册证来看一下,和我们注册的所谓"离岸公司"的证书是一模一样的。换言之,只要是在香港公司注册处依法注册成立的公司,它就是一家正式合法而且实际存在的公司,应当根据香港的法律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而通常所说的皮包公司或者空壳公司是一种俗称,指没有商业实质的公司。
- 飞刀又见飞刀
- 2019-09-05 10: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