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香港公司的前提条件有:
1.所有成员均同意注销;
2.公司从未运营过或提出注销申请后3个月内没有任何经营活动及业务往来;
3.没有未清偿的债务,并且不是任何法律程序的一方;
4.公司资产没有位于香港的任何不动产(若为控股公司的,其附属公司也没有位于香港的不动产)。
满足以上条件的基础上,您的这家香港公司需要向香港公司注册处提交相应文件:
1.香港公司最近的周年申报表(复印件);
2.香港公司最近的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3.香港公司授权董事及股东签署的注销文件,
4.香港公司正式停业的日期;
税务局确认该香港公司没有未缴税款或税表后,发出不反对注销该香港公司的不反对注销通知书(取得该文件的前提是该香港公司没有拖欠税务局应缴税款以及应交利得税税表,薪俸税税表)。该香港公司即可进入撤销注册的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