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首200万元的利得税税率是8.25%,其后的利润则继续按16.5%征税,在这样的新税制下每年最多可节省16.5万港元。
利得税两级制在2018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也就是说,有部分利润的税率是8.25%,而不是全部,举例来说就是:
假如您的香港公司的利润为300万元港元,按照以前的税制,则需要缴纳的税款为:300万0.165=49.5万港元;
而新的税制则为:首200万的利得税税率为8.25%,即:200万0.0825=16.5万港元,剩下100万元的利润利得税税率为16.5%,即:100万*0.165=16.5万港元,税款为33万港元,比之前税制下的税款少了16.5万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