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走出去”的趋势是很明显的,因为企业的实力增强后,需要以国际市场为舞台,扩大和发展业务,获得比较大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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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规定,对外投资的市场主体、决策主体、执行主体和责任主体,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开展对外投资,在境外设立(包括兼并、收购及其他方式)企业前,应按规定向有关主管部门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符合法定要求的,相关主管部门为其办理备案或核准,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境外投资备案。
那么,企业境外投资备案申报条件是怎样的,申报时需准备哪些材料?
境外投资备案申报条件
1、符合“境外投资”定义:境外投资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2、主体和成立时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均可申报境外投资。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3、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真实性要求:无法具体说明境内股东或合伙人背景、资金来源(例如:自有资金、银行贷款、以募集资金等合规方式获取的资金)以及境外投资项目真实性的,很难通过审查;
4、近期被关注的六个境外投资类型:大额非主业投资、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境外上市中资企业退市等类型以及房地产、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领域的投资,受到主管部门严格审核。
境外投资备案申报资料
企业开展实行备案管理的境外投资
1、《境外投资备案表》(企业应通过“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打印,并加盖印章及企业法人签字);
2、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申请并购或收购类境外投资的企业需提交合作协议或相关合同;
4、省属国有企业需提交省国资委同意企业到境外开展投资业务的函件
企业开展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的境外投资
1、申请书(主要包括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名称、股权结构、投资金额、经营范围、经营期限、投资资金来源、投资具体内容等);
2、《境外投资申请表》;
3、境外投资相关合同或协议;
4、有关部门对境外投资所涉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出口的产品或技术准予出口的材料;
5、并购类境外投资须提交《境外并购事项前期报告表》;
6、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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