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号文也就是国家外汇管理局在2014年7月4号发布的《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 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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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需要办理37号文登记?37号文登记可以具体解决哪些问题?这都是大家关心的问题,以下就由卓信小编向大家做个简要说明。
哪些人需要办理37号文登记
以下人士通过特殊目的公司进行境外投融资并返程投资,应当办理37号文登记:
1、具有中国籍且不具有任何境外身份(包括境外永久居民身份和其他国籍者)的境内公民,又称境内个人。
2、特定境外个人—即无中国境内合法身份证件但因经济利益关系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的个人,如其以境外资产或权益向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出资,不需要办理37号文登记;反之,如其以境内资产或权益进行出资,仍应当办理37号文登记。
3、具有双重身份的境内个人—视同上述特定境外个人管理。这里所说的双重身份,主要是指同时拥有境内合法身份证件和境外(含港澳台)合法身份证件的个人,通常理解为境外永久居留权利。
37号文登记可以解决哪些问题
1、解决了国内居民在国外持股的合规性问题。
2、解决了国外融资和返程投资的合规性问题。
3、解决了国内居民打开国外投资的合规性问题。
37号文登记步骤
按照相关法律的要求,对特殊目的公司注资前需要完成37号文登记,以下我们就一起看看个人境外投资备案办理37号文登记的步骤是怎么样的。
1、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SPV),规划公司架构。
2、办理37号文初始登记。
3、新设或收购境内企业作为WFOE公司。
4、签署VIE相关所有协议。
5、境外投资人向SPV注入资本。
6、如果后续SPV的股东出现变化,须完成变更37号文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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