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上,不同公司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VIE结构建设的具体细节也不同。本文第二部分介绍了目前比较流行的内容。VIE架构施工方法,以下将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称为国内经营实体(OPCO)。一般来说,VIE架构自上而下有五层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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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层:BVI公司(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
第一层的BVI公司由国内实体公司经营(OPCO)设立控股股东或创始股东。
BVI公司实际上是注册地The British Virgin Islands(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以英文首字母为缩写,称为BVI公司。
为什么同样是金牌离岸投资中心的第一层结构BVI而不是开曼?事实上,开曼在那里VIE架构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开曼群岛公司设在二楼,BVI公司与其他公共股东共同成立开曼公司,作为上市主体。
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中概股在开曼群岛注册,而不是英属维京群岛。
英属维京群岛设置第一层架构有什么好处?
第一,方便。BVI公司注册门槛极低,保密性高,比开曼群岛更容易建立,股东和董事不需要核实。境内经营实体(OPCO)股东更容易转让股权。想象一下,如果国内经营实体的股东直接是上市主体开曼公司的股东,而不是通过BVI公司控制。因此,这些股东的股权转让将受到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诸多限制。但是如果建造的话BVI直销架构BVI股权可以,很方便。
第二,避税。BVI公司不需要缴纳所得税、资本利得税或资本转移税BVI公司投资者退出时基本不需要缴纳任何税款。股东转让股份的成本也很低。而且对于BVI当地政府对公司从境外获得的收入不征税。当然,经过一系列新的全球税收改革,VIE架构是否穿透BVI个人所得税征收层面,目前正处于激烈的争论中,作者也在及时跟进,后续与大家分享。
第二层:海外上市主体-开曼公司
为什么不让BVI一方面,直接上市是为了更方便地转让股权,。另一方面,这是因为BVI公司成立时,不需要股东和董事的核实,透明度低,成立太容易,一般很难在交易所上市。
虽然开曼群岛的审查不是很严格,但比BVI更严格,可以达到上市标准。开曼群岛现已得到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香港证券交易所和新加坡证券交易所的认可。此外,开曼的海外收入不需要纳税。
作为上市主体,开曼的名字往往是大佬们特别关心的话题。
第三层:香港公司
如果协议控制想要达到实际控制的效果,就会签署大量而复杂的协议。海外开曼群岛公司直接与中国实体经营公司签订合同,可行性很低。因此,以开曼群岛上市公司为股东,通过香港壳牌公司在中国投资WFOE是目前比较流行的架构。
建造香港壳公司有两个优点:
1.香港公司投资国内企业的难度低于开曼公司
利用海外公司作为股东在中国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对股东进行公证。香港公司的公证费和时间成本远低于开曼。
2.节税:国内公司向香港公司分配利润有税收优惠
香港公司来自中国大陆的符合规定的股息收入,可以按5%的税率征收预提所得税。
第四层:WFOE
香港壳公司在中国设立了国内外独资公司(WFOE),提前准备好银行信用证明和香港公司公证文件,WFOE您还可以准备更多的名称。尽量不要选择办公地址的虚拟地址。WFOE成功建立后,可与国内运营实体签订协议,最终达到实际控制效果。
第五层:WFOE与OPCO签协议
WFOE与国内经营实体签订的协议包括股权质押协议、投票协议贷款协议、资产经营控制协议、购买选择协议、独家服务协议、资产许可协议等。这些协议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维护控制权的控制协议,第二类是收回利润的利润回报协议,第三类是其他子协议。
协议的具体内容详细介绍了协议的具体内容。
进阶架构
VIE在实践中也经常使用架构和升级结构,即BVI-开曼-BVI-香港-WFOE-国内经营实体。这种结构的特殊性是在开曼和香港壳公司之间增加了一层BVI公司。
这种结构的主要优点是,当开曼计划转让香港股权(可能是资产重组或业务调整等)时,节税效果很强。
根据香港税法,境外公司转让香港公司股票需缴纳印花税,税率为股票价值的千分之二,由买卖双方平均分担。使用此结构后,开曼不需要转让香港壳公司的股权,直接出售BVI香港印花税无需缴纳公司股权。基本原理是BVI公司的股权转让不需要纳税,所以需要纳税的公司可以在上面架一层BVI公司结构计划转让股权时出售BVI公司的股权可以巧妙地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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