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在公司建立之初,会考虑注册一家萨摩亚离岸公司作为后期运作的一环,在公司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有运营方式的更改或经营不善,不在需要萨摩亚离岸公司,那么如何转让不经营的萨摩亚公司呢?
萨摩亚公司转让分两种情况
自动转让
自动转让,根据萨摩亚国际公司法,1987 第S228 B条,公司股份可以在指定情况自动转让给指定人士。
指定的情况包括:
1) 公司股份持有者死亡,发生精神或生理疾病;或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的最终受益人或其匿名待持者死亡,发生精神或生理疾病。
2) 任何外国政府剥夺其公司成员的股份所有权
3) 在公司成立前,代理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指示,制定相应的公司章程,章程内容、被指定人士等这些条件都可以根据客户的需求随时作出修改。
备注:
a、被指定人士可以由公司担任,也可以是未成年人。
b、当指定情况发生时,被指定人士可以向公司董事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指定情况已经发生自动转让可以生效。我们会根据当时具体情况告知您需要提供哪些文件。
c、在被转让的股份股东是公司的唯一董事的情况下,被指定人士需要委任一位替代董事。而如果被指定人士是未成年人,则其监护人有权委任替代董事。
主动转让
公司拥有者指定转让公司所有权给某自然人或公司,只需提供公司注册章程及接手人身份信息即可,签署转让公司相关文件即可将萨摩亚公司转让给指定自然人或公司。
以上,即萨摩亚公司转让的两种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