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单持有人必须将以下文档交回香港保险公司:
A.填妥的索赔表格;
B.由保单持有人自费取得由香港保险公司指定医疗机构签发之医疗报告(请使用有关个别危疾的医疗报告);
C.出院总结(副本);
D.化验 / X-光 / 计算机扫描 / 磁力共振 / 病理检验报告(副本);
E.保单持有人及受保人之身份证明文件(副本)
假如因意外导致危疾,请提交:
警察报告 / 交通意外报告 / 笔录记录或酒精测试报告(副本)
假如有以下额外文件,请提交:
A.列有诊断证明之病假证明书(副本)
B.注册医生 / 医院发出的转介信(副本)
C.其他保障数据,如其他保险公司发出的理赔结算书或受保人之医疗计划供应者发出之理赔结果证明书(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