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公司法成立香港公司后,所有成立的客户都会考虑到后续香港公司需要做什么工作,其公司年审报税的方式具体有哪些?下面卓信对香港公司的后续年审报税方式具体做如何说明:
一、香港公司年审方式
香港公司法规定,香港公司成立一周年之后,需要到注册处和税务局办理新一年度周年申报登记和商业登记证更换过程,周年申报表必须到期日递交政府受理,商业登记证可以提前一个月和税务局申领出来,如有些银行需要提前递交商业登记证的,可以提前申请,但是周年申报不可提前办理登记工作,需在年检日当天可以开始办理登记工作。
本地私人公司须就每一年以指明表格(表格NAR1)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该申报表载列截至申报表日期为止的公司资料,例如注册办事处地址及股东、董事和公司秘书等资料。此表由卓信代为准备给客户签妥后递交注册处,需注意的是未经签署或未有附上正确登记费用的周年申报表会被视作不合要求的文件,公司注册处概不接纳,文件不会被视为已遵从《公司条例》的规定交付公司注册处处长。
另需注意,公司须在申报表日期后的42日内交付周年申报表登记,超期注册处会根据对企业进行罚款:
根据《公司条例》(第622章)第662(3)条交付的周年申报表的登记费用:
事宜 |
费用 |
(a)如周年申报表的交付日期,是在公司的申报表日期后的42日内 |
105港币 |
(b)如周年申报表的交付日期,是在公司的申报表日期后超过42日,但不超过3个月 |
870港币 |
(c)如周年申报表的交付日期,是在公司的申报表日期后超过3个月,但不超过6个月 |
1740港币 |
(d)如周年申报表的交付日期,是在公司的申报表日期后超过6个月,但不超过9个月 |
2160港币 |
(e)如周年申报表的交付日期,是在公司的申报表日期后超过9个月 |
3480港币 |
对于已登记的业务商业登记证,商业登记署会在现有商业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前约1个月发出商业登记缴款通知书。经付款后,该缴款通知书便会成为有效的商业登记证。如你收不到该缴款通知书,你应在现有商业登记证有效期届满后1个月内,以书面通知税务局局长,此手续由卓信代为处理,而商业登记证如若超期30日未申领,罚款为:300港币每年,此罚款应有客户自己承担。
企业应当在年检日期之前递交办理年审工作,以防止因为超期注册处周年申报表的费用进行罚款。
二、香港公司报税方式
香港公司成立之后第18个月后税务局会针对企业下发第一张利得税税表,要求企业报税,以后每周年下发,企业通常可以选择的会计年结日为3月31日或者12月31日。
报税的方式通常分为两种;
1、业务不活跃报税(国内习惯叫法零报税)不需要做账审计的,直接税表上填写上0递交税务局的方式,这种报税方式企业必须满足:
1)公司没有经营任何业务,
2)公司银行账户没有任何往来记录;
3)公司在香港未购买任何的物业资产。
方可让代理零报税处理。
2、核数师报告(国内习惯叫法审计报告),所有会计师均以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有关专业守则、会计、审核准则和指引为蓝本,以公平的态度去评核财务报表是否真实和公平反映该公司的财务状况、业绩及现金流量等。如果说企业的利润不是来自香港的,再递交审计报告的同时可以递交离岸豁免的申请,请税务局审核相关资料,证明企业是符合离岸经营的,从而获得离岸豁免的审批,无需缴税。
企业在收到利得税税表的一个月内要将税表填写好递交给税务局,如若是做账审计的客户,因做账审计需要时间,企业可以要求代理在第一次税表下发的时候申请延期递交税表,一般可以延期三个月。企业只需要提供相应的做账审计的资料给予我司即可,后续的做账审计工作由我司香港的持牌会计师处理。
香港公司成立之后后续的维护手续也很重要,卓信建议企业应当在成立香港公司之后注意年审和报税的时间,备齐相应的资料,以维护公司的良好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