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不少大陆公司通过注册香港公司进行税务筹划,香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香港课税,而源自其他地方的利润则不须在香港缴纳利得税。简言之,即使在香港成立了有限公司,但如果公司业务利润并非来自香港,公司便可于申报香港利得税时,同时向香港税局申请“离岸收入”以豁免缴纳香港利得税,下面为大家详解离岸豁免。
一、注册香港公司后申请离岸豁免的要求
1、供应商和客户均不是香港客商;
2、离岸豁免订单的签署过程均不在香港发生;
3、货物未在香港发生报关、收发货等;
4、未在香港有实体的办公室和聘请香港员工;
5、离岸豁免未在香港政府留有任何经营纪录等。
二、离岸豁免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香港公司税务申报离岸豁免需要向税务局提供资料如下:
1、财务报表;
2、审计报告;
3、税务计算表;
4、离岸运作香港税务豁免申请书。
如果不需要申请离岸豁免,那只需要向香港税务局提交前三项即可。如果需要申请税务豁免,就需要向香港税务局提交四项资料。
1、纳税公司的所有收入(包括境内和境外),都需要呈报。
2、法律规定,所有在香港成立的有限公司,都需要进行审计。
3、应缴税款应要跟据香港税务基制去计算。
4、需包括下列 2份文件:
提供一份组织图,以显示香港和香港以外地方的运作详情;
提供一份交易流程图(请在典型的例子中选择交易金额最大的),说明公司如何去处理海外业务收入。
如果税务豁免申请时所提交的资料不充足。税务局会向申请人(公司)发信要求更多资料证明。
三、香港公司如何申请离岸豁免?
注册香港公司对外贸公司来说非要重要,一是香港公司具有取名不受限制,二是具有地理和政策的优势,由其是香港税务的政策,香港是采用地域来源原则征税,即只有源自香港的利润才须在香港课税,非来源香港的利润是不用课税的,如何申请离岸豁免呢?
申请离岸豁免的流程
所有税务局提出之问题,必须一定期限内(一般为一个月)回复。如税务局同意公司之运作属离岸操作将发出豁免同意书。一般在税务局发出豁免同意书后二至三年内税务局不会再向公司提出查问,但税务局拥有最终决定权。其后,税务局会不定期每数年要求公司重新提交文件。
申请机率:
1、离岸豁免申请在全部为离岸业务的情况下申请(包括提供单据及回答问题良好),有90%的把握.
2、如果有香港本地收益,在审计的时候就要分开显示。香港部分可以有盈利交税,离岸部分可以继续申请离岸豁免,但是如此的成功率则为50%。
申请豁免后情况:
将离岸豁免申请上交税局后,税局会下发信件,然后需要您根据信件回复问题及提供相关业务单据(我们会根据您的初步回答进行整理并按税局要求进行回复)。税局会有8-24个月的审核期,如果通过,税局会下发信件或邮件告知本次豁免申请通过,那么在以后的年度及即可有利润也无需缴纳利得税税款(在成功后的经营也要注意符合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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