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投资移民EB-5方案是美国移民法中针对海外投资移民者所设立的移民签证类别,简称“EB-5” (Employment Based Fifth Preference)是美国基于就业的移民类别第五类。此类签证从1991 年起实行,美国政府并于 1993 年在 EB-5 移民法规中特别增设了一种“区域中心”移民方案 (Regional Center Pilot Program), 将移民申请条件中对“须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的规定放宽为“直接或间接创造十个就业机会”。使EB-5 成为美国所有美国移民类别中,申请核准时间最短、资格条件限制最少的一条便捷通道。
一、美国投资移民优势
1、申请人仅需要证明个人资金的合法来源,不受语言、学历、年龄、商业背景的限制;
2、能在较短时间内取得美国绿卡,可自由进出美国,不受移民监限制,不影响在中国的正常生意和生活无需坐移民监;
3、不需自己创业,不必亲自参与经营及管理,不需直接雇用10名员工;
4、配偶与21岁以下的子女均可同时获得美国绿卡,并享受与美国公民同等的福利;
5、对于申请者而言,无定居地点要求,可以自由出入美国和加拿大等世界大多数发达国家,有助于申请人把生意拓展到美国以及全世界;
6、对于申请者的子女而言,可以享受美国免费基础教育,能优先进入美国;
二、美国移民申请条件
1、投资金额:50万美元
移民申请人须投资50万美元于区域中心内的投资项目,为期5年。另有3-5万美元不等的发行费用。
2、投资期限:五年
投资期限为五年,五年后一次性返还投资款。
3、申请资格
1)申请人必须年满18周岁,其配偶及未满21岁的未婚子女可一同申请;
2)申请人不要求具备任何商业背景、教育程度及英语能力;
3)申请人无资产要求,只需证明投资金额为合法所得;
三、美国移民申请流程
1、资格评估;
2、提供方案文件清单和信息表;
3、审核文件、制作申请方案、提供最后文件清单;
4、收集并处理全套文件(包括表格、审计、汇款50万美金) ;
5、交律师审核并递交移民局;
6、获得I-526批准;
7、申请转送美国签证中心;
8、免面试转身份(人在美国)或通知在广州领事馆面试;
9、体检、做无犯罪记录公证书、完成DS-230表;
10、面试;
11、获得移民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