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香港的薪资福利水平是比较高的,因此很多人会有去香港工作的意愿。同时,香港为了引进人才也针对不同人群出台了相应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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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般就业政策适用于有意来港工作的海外、台湾及澳门专业人士,这个政策无需评分、无配额限制,不限行业,但申请前要先获得香港公司的聘任(香港雇主公司要求成立至少1年以上、在香港有办公地址、年营业额不低于300万港币,且不少于3名本地员工缴纳强积金6个月以上。)
要注意,这项入境安排并不适用于:
内地的中国居民;以及
阿富汗、古巴及朝鲜的国民。
香港一般就业申请条件
根据一般就业政策来港就业的申请,如符合下列准则,可获考虑批准:
1、没有保安理由拒绝申请,而申请人亦没有任何已知的严重犯罪记录;
2、申请人具有良好教育背景,通常指持有有关范畴的学士学位,但在特殊情况下,具备良好的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备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亦可予接受;
3、确实有该职位空缺;
4、申请人须已确实获得聘用,而从事的工作须与其学历或工作经验有关,并且不能轻易觅得本地人担任;以及
5、薪酬福利(包括入息、住屋、医疗和其他附带福利)须与当时本港专才的市场薪酬福利大致相同。
便利措施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而居于海外的中国公民,如符合上述所载的准则及一般入境规定,并符合以下条件,可根据一般就业政策申请来港就业:
1、申请人已在海外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或
2、申请人在紧接申请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于一年(「海外」是指中国内地、香港特别行政区(下称「香港特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以外的国家或地区),而且申请是从海外递交。
海外递交。
一般而言,除拥有香港特区居留权或入境权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来港就业,均须申领入境签证/进入许可。虽然入境事务处会因应每宗申请的个别情况作出考虑,惟申请人必须符合一般的入境规定(例如:持有用以返回原居国或所属国的有效旅行证件;没有刑事记录,且其入境不会对香港特区构成保安或刑事问题;以及不可能成为香港的负担等),并符合上文详列的有关资格准则,方可获考虑发给签证/进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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