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香港入境处发布消息提醒,有关香港非永久居民因疫情在香港以外办理延长逗留期限申请的特别安排,将于2024年1月1日起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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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于2024年1月1日起或以后递交至香港入境处的延长逗留期限申请,有关申请人(含受养人)递交申请和领取相关延长逗留期限的电子签证时须身在香港。
通过以下入境政策/计划来港的合资格非永久性居民,可以在逗留期限即将届满(一般为四星期内)时申请延长逗留期限:
● 一般就业政策;
●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
●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
● 非本地毕业生留港/回港就业安排;
● 输入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第二代计划;
● 科技人才入境计划;
● 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
● 以受养人身分居留;
● 修读全日制课程的学生。
因此,需要续签香港身份的,留意此要求调整,预留充足时间作续签准备。
以下我们来看下香港优才、高才、专才获得香港身份所需的续签要求。
01优才的续签要求
香港优才续签模式一般为“3+3+2”模式。也就是拿到首次3年期限签证后,还有2次续签。
续签要求:
申请人需要在首3年逗留期限接近届满时申请延期逗留,提供令入境处信纳的证明文件,证明其已采取来港定居的步骤,在本港居住,例如取得支薪聘任或已建立业务。
证明包括:
①已于香港定居生活的证明;
②对香港有所贡献,例如担任相当于学位程度、专家水平或高级的支薪职位,或于香港建立具合理规模的业务。
通过香港优才计划获批签证后,除了“3+3+2”续签模式外,还有以下两种:
1、“成就计分制”获批身份来港人士,一般首次入境可获准在港逗留8年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满7年后直接申请永居,如有需要延期逗留,申请人须证明可独力负担其本人及受养人(如果有)居港期间的生活和住宿。
2、以“综合计分制”获批身份到港后不少于两年的人士,如在上一评税年度的薪俸税应评税入息达港币200万元或以上,一般会获准在港延期逗留5年,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这个时候的续签模式就是“3+5”模式。
02高才的续签要求
根据高才通计划获批准来港的申请人,一般首次入境均可获准在港逗留24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香港高才通的续签模式按照申请人的情况分为两种:
1、“2+3+3”模式
根据香港入境处规定,首次申请“高才计划”的获批逗留期限为2年。
申请人必须在逗留期限届满前4星期内,申请延长逗留期限。
延长逗留期限的申请获批后,后面的续签会以“3+3”形式进行。即第一次续签为3年,之后再续签3年。
2、顶尖人才“2+6”模式
如果申请人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可以遵循“顶尖人才”类别提出续签申请:
①根据获批要求在港逗留不少于2年;
②在上一评税年度的薪俸税应评税入息达港币200万元或以上。
续签要求:
①在提出申请时,申请人必须已获得聘用,并且所从事的职位需要由学位持有人、或由具备良好的专业/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拥有文件证明的有关经验和成就的人士担任。此外,该职位的薪酬福利条件需要符合市场水平;
②如果申请人已经在香港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活动,必须出示其业务的证明文件;
③一旦获批准,申请人在获准逗留期间,可以自由从事或转换工作,以及开办或参与任何业务,无需事先获得入境事务处的批准。
03专才的续签要求
通过香港专才计划获批准来港的申请人,一般首次入境可获准在港以雇佣身份逗留36个月或根据其雇佣合约的有效期限而定(以较短者为准),续签模式为“3+2+2”模式(若为顶尖人才,则为“3+5”模式,满7年后申请永居身份)。
续签时必须仍然符合专才资格(从事入境处所批准的雇佣工作)。根据输入内地人才计划获准来港的专业人士只能够从事申请时由入境处所批准的雇佣工作,不得自行更换工作。也就是说续签要求是申请续签时在港的工作,须跟申请身份时候获得的工作的雇佣公司为同一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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