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香港税务局官网刊登了一则通告【缴税期即至 请依时交税】,2019/20课税年度税款在1月份即将到期缴纳,提醒各纳税人留意税单上的缴纳日期,按时交税。
1月所剩时间已不多,卓信企业提醒相关纳税人注意时间节点。
(香港税务局)
(通告详情)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香港经营行业、专业或业务而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的应评税利润(售卖资本资产所得的利润除外),均须纳税
征税对象并无居港人士或非居港人士的分别
税务局发言人提醒纳税人,《税务条例》订明逃税是刑事罪行。一经定罪,每项控罪最高刑罚为入狱三年和罚款五万元,另加一笔相等于少征收税款三倍的罚款
香港税务局官网,会定期公布的关于相应逃税违法行为的案例,这是最新的通告案例:12月24日,香港税务局发布新闻公报 “一名纳税人被法法院裁定蓄意意图逃税罪名成立”
因此,纳税人应遵守规定,如期做账报税,避免不必要的麻烦,而关于香港报税方面的内容,今天带大家再一次回顾↓↓
香港利得税税率
香港政府为了提升国际竞争力及促进经发展,在维持原有一般法团适用的税率16.5%及法团以外的业务适用的标准税率15%的基础上,自2018年4月1日开始实行利得税级两级制
法团首200万元的利得税税率将降至8.25%,其后的利润则继续按16.5%徵税。
至于独资或合伙业务的非法团业务,两级的利得税税率相应为7.5%及15%。
纳税法团或非法团业务每年分别最多可节省165,000元和150,000元税款
香港利得税的征税范围
根据香港《税务条例》,符合下述件的任何人士,均须纳香港利得税:
(1) 在香港经营任何行业、专业或业务
(2) 从该行业、专业或业务获得利润;以及
(3) 有关利润于香港产生或得自香港
征税对象并无居港人士或非居港人士的分别。因此,居港人士的海外的利润无须在香港纳税。反过来说,非居港人士如赚取于香港产生的利润,则须纳税。至于业务是否在香港经营及利润是否来自香港的问题,主要是根据事实而定。于海外产生的利润,即使将有关款项汇回香港公司银行户口,也无须纳税。
财政年度及报税时间表
财政年度:财政年度一般为12个月,第一年可以延至18个月;
报税时间:一般为财政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如果不能按期报税,必须在有效期内申请延期
财政年度(结账月份)延期后最晚报税时间:
1~3月,当年11月15号
4~11月,次年的4月15号
12月,次年的8月15号
按时交税免被罚
温馨提醒您准时交税,以免过期受罚或被追讨欠税带来不便,香港税务局官网近期发布了关于拖欠税款可招致下列追讨行动,同时表示税务局不会先行通知:
第二期税款即时到期
即时加徵5%附加费;逾期超过6个月欠款(包括5%附加费),更加徵10%附加费
直接向第三者(包括僱主、银行、租客或债务人)扣税
向法院提出民事起诉
申请阻止离境指示,禁止欠税人离开香港
申请欠税人破产/清盘
卓信温馨提示
从去年以来,各行各业受疫情影响较大,香港政府已推出一系列支援措施,至于报税方面,香港税务局也从个人与企业的角度出发,多次延期报税期限及豁免相关分期报税产生的附加费。
因此,纳税人更应遵守规定,如期做账报税。若一直未申报,会被税务局认定为拖欠税款,除了罚款外,严重者甚至会收到香港法院的传票,公司相关人员将面临冻结账户,限制出入境等严重后果。
最后强调,无论是有运营还是没有运营的所有香港公司,都需要进行利得税报税。无运营、无收入、无利润都不是逾期报税和不报税的理由。
如果您有关于香港税务的其他问题咨询,欢迎随时与我们联系。